拒養罹癌母!女兒痛揭家醜 父獨自養育「非親生3後代」
該名母親小美(假名)向法院提作聲請,她指出因得了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並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實,因行動不便,需人照顧,沒法工作餬口。雖有中低收入戶身分,每月僅領取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補助4164元,但以今朝經濟狀態,沒法保持生活,需人供養,因此,要求擔負公務員的女兒阿芳(化名)每個月肩負3858元供養費。 然而,母親整日遊手好閒,不但不工作以補助家計,待在家中也不整理家務,對母親的印象猶如路人一般。
對此,阿芳默示,她與姊姊自小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,父親不管準備三餐、上學接送,或在家糊口與念書,皆親力親為,兩姊妹相依為命。
離婚證人彰化一名婦人因罹患肝癌、糖尿病等多重疾病,雖每個月領有國民年金3704元與白叟津貼4164元,仍難以維持糊口,需人撫養,是以,要求擔負公事員的女兒每個月承擔3858元扶養費。
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8003683-260402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